【本報訊】成為本港首位因刑事罪成被判入獄的前特首曾蔭權爵士,回歸後擁有由特區政府頒發的大紫荊勳章,回歸前亦兩度獲英女王授勳,分別是英國頒發的官佐勳章(OBE)及爵級司令勳章(KBE)。有學者認為,當局應盡快啟動機制,將曾蔭權「搣柴」,否則對擁有相同勳銜的社會人士等同侮辱。
曾蔭權除擁有爵士名銜及大紫荊勳章,亦可以前特首身份享用多項福利和服務,包括前行政長官辦公室及相關行政支援服務、警方要人保護組(G4)保鏢服務、公立醫院的終身免費醫療及牙科福利等,同時每月可領取約八萬元長俸。
有意見認為,曾蔭權的行為有負市民期望,政府應立即終止給予他長俸及其他福利,以免令人覺得特首犯法「坐完監都有政府養」。另有意見認為,其行為已嚴重損害香港形象,過往英國都有褫奪勳銜的例子,故建議港府成立專責小組,專責處理前特首被定罪後的勳銜、福利及待遇問題。
而現時《防止賄賂條例》部分條文未能規管特首,當局本已成立檢討委員會並提議修例,惟有關問題拖了多年仍未落實,社會上有壓力要求政府盡快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