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無業青年結識廿六歲女網友後邀對方到訪屯門的住所,期間涉禁錮女網友多日及強姦她,因而被控非法囚禁他人和強姦兩罪。他昨被押解往屯門法院應訊,暫毋須答辯。裁判官把案件押後至明年二月十七日再訊,以待控方繼續調查,期間被告還押看管。
被告張子康(二十六歲),報稱無業。控罪指被告於本月十四至十七日期間,在其屯門龍門居的住所內非法囚禁女子X。他另被控在同一時段,在上址強姦X。據了解,控方需時檢驗現場一張染有精液的紙巾,及要索取被告的通訊紀錄,故申請押後。
案件編號:TMCC 3477/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