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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敬恩刑恐案12‧15開審

【本報訊】今年一月廿六日晚發生圍堵香港大學校務委員會事件,涉案的廿二歲港大學生會前會長馮敬恩,事後被控刑事恐嚇、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刑事損壞及企圖強行進入共四罪;同場的廿一歲港大學生會前外務副會長李峰琦,亦因涉嫌企圖阻止載着校委紀文鳳的救護車離開,而被票控一項阻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罪。兩名被告昨於東區法院進行預審,案件訂於十二月十五日開審,預計審訊十天。

控方將傳召17證人作供

控方昨在庭上指,將會傳召十七名證人作供,並會將現場閉路電視片段和網上新聞的公開片段呈堂,辯方則表示會爭議部分公開片段的真實性。

案件編號:ESCC 2357/2016 & ESS 27186/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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