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個轆未必歸類機動三輪車

擁有三個輪的不一定歸納為機動三輪車,根據《道路交通條例》,機動三輪車不包括附有側車的電單車及鄉村車輛,而兩個車輪相距不少於四百六十毫米。而機動三輪車牌費、隧道收費都與電單車相同,但停泊的車位卻與私家車一樣,若違例會被罰款三百二十元。

定義含糊 促當局釐清

許先生的電單車為「前二後一」車輪設計,停泊於電單車車位時,往往被投以奇怪目光。他指電單車出牌時為Motor Cycle,不是機動三輪車的Motor Tricycle,故停泊於電單車車位,駕駛時亦需佩戴頭盔,但是他亦坦言機動三輪車定義含糊,促當局釐清指引。

「一個私家車位可以泊幾架機動三輪車,點解唔泊番電單車位?」交通諮詢委員會委員雲維熹指,在泊車安排上,當局有必要向車主及執法人員講解清楚條例,而窄身機動三輪車佔用空間與一般電單車無異,質疑需停泊私家車車位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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