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香港脊醫學會會長陳顯強在一三年入稟區院,民事控告《蘋果日報》在一二年的三篇報道誹謗他,案件昨於區院再訊。由於陳顯強一方早前向聆案官申請,要求剔除《蘋果》記者伍雅謙的部分供詞,認為與案不相關;聆案官昨指令,稍後開庭處理剔除供詞的事宜,並下令與訟雙方需在聆訊前呈交陳詞。
原告陳顯強,被告依次是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時任總編輯張劍虹、《蘋果日報》網頁持有人AD Internet Limited及壹傳媒網站擁有人AtNext Limited 。
原告指《蘋果日報》及其網站於一二年十一月廿六日刊登和上載三篇文章,令讀者誤解原告擔任股東及董事的公司,涉及層壓式推銷網上課程,指稱該三篇文章已嚴重損害原告的聲譽及有誹謗成分。
案件編號:DCCJ 1474/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