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案中被告的關係於本案開審前一直相當神秘,不過據開案陳詞及同意案情披露,已有妻室的首被告李漢華與女被告童曉紅的關係非比尋常,童更向廉署人員自爆是李的「小三」,且於九年前為他誕下長女。同意案情亦披露,二人的感情瓜葛混亂,童曉紅為李漢華誕女期間,竟同時有一名港男丈夫,但其後離婚,李亦於前年起於深井浪翠園租下一單位「金屋藏嬌」供「小三」母女居住。童亦於一三年尾誕下幼女,惟案情並無披露幼女的生父是誰。
一直獲准保釋的三名被告於早前提訊時大多各自離開,人前人後均沒有顯示出李漢華與童曉紅的親密關係,昨日開審時二人亦分隔左右,中間坐着次被告林銳強,不過,李、童二人在審訊期間亦間中眉目傳情且有眼神交流。
據案情披露,雖然李漢華比童曉紅年長廿一歲,李亦早於一九八六年結婚,不過據童於警誡下向廉署披露,她於二○○二年在深圳一個娛樂場所認識李,兩人繼而發展婚外情,○七年她更為李誕下一女。不過控辯雙方同意案情又披露,原來童於○六年與另一名港人註冊結婚,但在一一年八月又離婚。案情又披露,李與童所生女兒於前年九月以單程證來港定居,並於本港一小學就讀小二,同月李租用深井浪翠園一單位,讓童曉紅三母女入住,李亦有申請住客證,且經常在該單位出入,可見其關係相當緊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