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被視為香港海關明日之星的海關署理高級監督李漢華,被指與一名高級關員及一名內地婦參與假結婚,廉政公署在接獲貪污投訴經調查後揭發案件,控以三人串謀詐騙罪名,他們均否認控罪,昨日在粉嶺法院受審。根據案情揭露,案中較李漢華年輕廿一年的女被告,原來是李漢華在內地的「小三」,兩人並已育有一名九歲女兒,案情指李涉嫌透過高級關員招攬一名港男與「小三」假結婚,瞞騙入境處成功安排「小三」來港分娩誕下次女,兼讓長女來港就讀小學。
三名被告分別為海關署理高級監督李漢華(五十三歲)、高級關員林銳強(四十六歲),以及報稱家庭主婦的內地女子童曉紅(卅二歲),三人被控一項串謀詐騙,控罪指他們於二○一三年一月一日至一四年十一月十四日,與廖健明串謀詐騙入境處職員,即童曉紅與廖於二○一三年三月四日在港結婚,而童與廖之後向入境處人員訛稱兩人為已婚夫婦,童來港是探望配偶並與他團聚,誘使入境處人員允許童入境和在港逗留。
以特赦證人身份作供的廖健明(四十四歲)昨日出庭時供稱,他於二○○八至○九年間透過朋友結識林銳強,於一三年初,林來電聲稱有朋友的女兒打算來港讀書,但其丈夫無能為力,廖只需「簽個名就得」,廖理解為參與假結婚,他在數天後答應。在林銳強安排下,廖在同年三月與童曉紅在上水一酒樓初次見面,之後三人到元朗一間律師樓,在林見證下註冊結為夫婦。
廖續指,他已收取林的一萬二千元報酬,其中二千元是律師費,惟林之後自行「加價」至三萬元,分三期支付,林並解釋:「出面都係咁做嘢!」原來,懷有身孕的童打算來港分娩,林遂要求廖以她丈夫的名義,陪同童到沙田仁安醫院做產前檢查和預約分娩。至同年十二月,童誕下一女,廖在院內登記為該女嬰的父親,惟他在庭上強調,與童並無性關係。此外,廖在童分娩前後,多番陪同她返回內地申請單程證,其中一次林陪同過關時,林更向駐守的人員「撻朵」:「我係伙記。」
廖指出,在童曉紅分娩前認識首被告李漢華,當時李親自駕車接載他和童到醫院。在童分娩後,廖與李一同到醫院探望。控方案情補充指,在支付分娩費用時,李漢華多番在醫院內提取款項。及至去年十一月,廉署拘捕三名被告,童曉紅在警誡下承認與李漢華有婚外情,並在林銳強安排下與廖健明假結婚。聆訊未完,案件今日續審。
案件編號:FLCC 2406/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