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強積金實施15年回報低收費高

強積金計劃實施至今近十五年,港府將市民的強積金供款交由強積金中介人處理,惟一直備受批評,被指回報率偏低且行政費昂貴,要求檢討或取消強積金制度。有學者直指, 強積金雖較預期反應差,但市民仍可扭轉回報的情況。

學者指港計劃仍屬初哥

香港浸會大學財務及決策學系副教授麥萃才表示,一般人誤解基金管理公司的收費高低,與回報沒有關係,「收費高低差別係視乎資產回報而定,要回報好,應該多花時間去了解自己買緊邊啲基金,放喺保本基金同放喺混合基金,十五年後嘅回報可以少一半。」

他亦指,本港的強積金計劃對比其他國家仍屬初哥,「增加供款、取消對沖基金、降低基金管理公司收費、供款可彈性使用等,都係可以考慮改善嘅地方。」

一二年積金局實施強積金「半自由行」計劃,容許打工仔把僱員供款部分,每年轉移受託人一次,基金管理市場視此為商機,而基金一買一賣下,轉移過程將會出現一段投資空檔期,打工仔還要隨時蒙受低賣高買的損失。

另外,一三年更有勞工團體提出「全面檢討強積金計劃」動議,要求政府全面檢討,甚至廢除強積金改為全民退休保障,並提議基金收費設上限,惟有商界議員認為違反市場原則,最終動議遭否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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