賠償程序複雜 員工壓力大

曾在香港郵政「郵件查詢組」工作的Peter指,寄失郵件的查詢個案堆積如山,「做到踢晒腳」,因處理過程繁複,令不少前線的合約員工壓力爆煲,流失率嚴重。

郵件調查須五個月內完成

據了解,寄件人可於投寄掛號郵件後兩周至五個月內,向香港郵政查詢郵件派遞狀況,郵件查詢組會展開調查,並檢查署方的郵件處理紀錄;如郵件已經付運,該組職員需向相關外地郵政機構及郵件付運商查詢。

按萬國郵政聯盟規定,目的地郵政機構須於收到查詢後兩個月內完成處理查詢,以及回覆原寄地郵政機構,職員等待回覆結果的同時,亦需要求查詢人確認郵件的最新狀況。

若逾期仍未能結案或回覆,原寄地郵政機構可按規定向寄件人安排賠償,此時職員需要發出賠償信、追問查詢人的補充資料、準備索賠表格呈交經理批核再提交財務科,並發出賠償支票予查詢人,個案一般須在五個月內完成。

不過,根據《郵政署條例》,不論郵件是否掛號,政府均毋須因郵件的遺失、無法派遞、錯誤派遞或延誤,或因郵件的任何損壞而招致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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