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非註冊商拆僭建 勁牙煙

違規清拆揭工程漏洞!一○年馬頭圍道冧樓慘劇後,屋宇署隨即「補鑊」,同年推出小型工程監管制度,規定進行小型工程需找該署註冊的承辦商進行。然而,不少業主為「慳錢」及貪方便不申報,擅自聘用非註冊工人清拆僭建,有業主日前聘用無註冊承建商違規清拆單位僭建,竟發現拆卸物含有石綿,令該單位需急急圍封;有業主找不合資格的工人清拆工廈僭建平台,險危及大廈結構安全。業內人士踢爆,現有不少非註冊工人以低價搶生意,擔心違規清拆如遇意外,除喪失保險保障,更隨時埋下「冧樓炸彈」。過去五年,屋宇署只成功檢控兩宗違規個案,有立法會議員直指該署執法不力,建議主動追蹤可疑個案調查。

本月初,裝修工人張先生承接一宗裝修工程。張表示,除為涉事的舊樓單位翻新外,更要將原本間成的劏房單位及僭建於平台的牆身清拆,整項工程收費共二十萬元。張坦言,他並非在屋宇署註冊的小型工程承建商,翌日到該單位查視後,發現部分項目必須由該署註冊一級承建商才可清拆,於是向有關業主匯報。但張指,該業主向張聲稱會自行處理文件,並指急於進行工程,囑張照拆如儀。

工人「驚孭鑊唔敢報警」

但張清拆後,該大廈有住戶發現拆卸物中疑含有石綿,經環保署派員調查,確認單位內有石綿,即時將該單位圍封,並發信向張及有關業主追討責任。張不諱言,自此不能繼續開工,也不敢追討七萬元的人工及買料費,「開咗工先知有可能孭鑊,收唔到錢都唔敢報警,驚收咗錢就等於認係違規拆石綿,驚畀人拉。」

現時市面有不少非註冊小型工程承建商的裝修公司以各種形式招攬生意,價格均較註冊承建商便宜。註冊清拆承建商楊先生亦踢爆,早前曾為一工廈清拆僭建的平台,當時向有關業主表示工程涉及樓宇重要結構,而他當時並非註冊小型工程承建商,應不能清拆,「業主話已經報咗(畀屋宇署),你負責拆就得。」到最後完工,他才發現原來工程從未申報,清拆變成違法。事後,楊即申請成為註冊承建商,避免違法,「唔少同行為搵食都會接小型工程嚟做,有好多業主貪平就呃啲唔熟法例嘅工人去做,啲工人都係為求收到錢就算,唔會理咁多。」

非法工程保險不保障

註冊小型工程承建商簽署人協會主席黃永華坦言,現時仍有不少業主「貪平」及避免繁複的手續,而找不合資格的工人清拆僭建物。他指出,現時雖有法例規定需找註冊承建商承辦相關工程,但若不涉及屋宇署發出的清拆令,而業主又可能隱瞞違規的清拆項目,該署實難得知有潛在危險的工程進行,他認為有需要完善相關法例的不足,而因有關工程屬非法亦不受保險保障。

註冊結構工程師彭振聲直指,胡亂由無註冊人士清拆僭建,有可能危及樓宇其他單位,「拆有關樓宇結構嘅部分好講專業同程序,好似一幢樓應該由上面拆起,但如果有人唔識由下面開始拆就會冧樓!」

議員促當局主動巡查

根據屋宇署資料,過去五年該署只成功檢控兩宗非註冊承建商違規進行工程的個案。立法會議員鄧家彪認為,現時該署只靠舉報才會跟進調查,令阻嚇性大減,加上難以進入單位巡查,使執法困難,他促請該署能主動追蹤可疑的工人及單位進行突擊巡查。

跟進張先生個案的西貢區區議員吳雪山認為,行內不少工人像張先生一樣為生計而自食其力,但相關註冊制度手續繁複,令申請者卻步,希望該署能簡化註冊程序,鼓勵工人註冊。而吳及後亦會協助張進行補救事宜。

屋宇署發言人表示,任何人進行小型拆卸工程,必須先委任註冊工程承建商,違反規定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可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六個月,若違法持續會另處罰款五千元。

圖:吳啟偉、崔祖佑 

文:李子輝、張艷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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