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消防上訴 官斥又懶又掩飾

【本報訊】東方報業集團於三年前「踢爆」海港城環球金融中心(北座)一個電掣房疑儲存過量可作滅火用的BTM氣樽,並揭發一名高級消防隊長巡查上址時,對四十三個BTM氣樽「視若無睹」,更涉教唆海港城職員向其他人員說謊以夾口供。消防隊長事後被檢控,最終被裁定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成,判被一百六十小時社會服務令。他昨在高院上訴,要求撤銷定罪,惟遭法官批評他又「懶」又「掩飾」,案件押後判決。

見44個氣樽 竟報告沒有

上訴人湯萬財(五十歲)的代表律師昨陳詞指,沒有證據顯示法涉案氣樽內的是受法例管制的壓縮氣體;法官張慧琴反駁指,案中是否壓縮氣體並不重要,案中要關注的是,湯接到投訴指上址有危險品後,他在現場確發現有四十四個氣樽,其中四十三個是印有BTM字樣的氣樽,湯理應向上級報告。但當時湯卻向上級報告指現場「一個樽都沒有」,故他第一步是「懶」;之後他致電叫海港城職員向其他巡查人員說謊,第二步是「掩飾」。

案件編號:HCMA 225/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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