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愛詩:縱引入國安法 仍須立廿三條

【本報訊】早前有人建議在香港未完成《基本法》廿三條立法前,將內地草擬中的《國家安全法》引入香港實施。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接受內地官方媒體訪問時首次指出,《國安法》屬原則性條文,香港立法必定要有清晰條文及法律範圍,故即使引入《國安法》,香港最終仍是要就廿三條立法,經立法會通過才能執行,至於立法時機,則有待特區政府按香港實際情況決定。

梁愛詩在《環球時報》的訪問中又提到,香港有人對《基本法》裝作不理解,但亦有不少青年人是確實認識不足及有誤解,建議港府加強宣傳,亦可考慮在通識課程加入《基本法》內容,以及在通識科考試加入有關《基本法》的試題,以引導學生認識《基本法》。

中澳法學交流基金會訪京團昨與港澳辦副主任馮巍會面,團長馬恩國會後引述對方指,國家及中央是相信香港人,才把有關國家安全的立法問題交予港人處理,否則早已將有關法例寫入《基本法》。

官媒貶港獨如小流氓

此外,新華社香港分社前社長周南接受內地官媒訪問表示,已故國家領導人鄧小平早已預視回歸後香港會有人生事,最後果然出現○三年七一遊行、一二年反國教示威及去年底的佔中行動,他形容佔中是香港內部和外部反華勢力相互勾結,在民主招牌下煽動一部分人搞的所謂顏色革命,目的是篡奪香港管治權,進而推行港獨,妄圖分裂國家。

《環時》另一篇評論文章,則提到香港本土派學者陳雲指使其「門徒」在英國成立「香港獨立黨」,批評港獨分子利用廿三條未立法的灰色地帶。但文章同時形容港獨分子只屬政治「小流氓」、「小混混」級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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