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電被斥成本轉嫁消費者

【本報訊】兩間電力公司與政府的利潤管制協議於一八年到期,消費者委員會總幹事黃鳳嫺指,現有協議透明度不足,消費者參與程度亦很低,兩電將營運風險及燃料成本轉嫁消費者並不公平。黃鳳嫺建議將本港的備用電率由現今的四成半降至兩成半,節省成本,令消費者受惠;未來的規管制度則要令電力公司和消費者共同承擔風險,政府亦宜研究本港採用可再生能源、分散式小型燃氣發電機組可行性。

減備用電率可省成本

黃鳳嫺在電台節目表示,目前兩電與政府的利潤管制計劃協議可以令供電穩定,但透明度不足,消費者的參與程度低,令電力公司將營運風險和燃料成本轉嫁予消費者,缺乏誘因降低成本,對消費者不公平,建議未來規管制度,令電力公司和消費者可共同承擔風險。黃鳳嫺又稱,現時本港的備用電率達四成半,但海外專家指出比率可降至兩成半,雖減低比率會稍為降低供電穩定性,但可節省大筆成本,令消費者受惠。

此外,由於本港市場細,消費者議價能力較低,加上海外經驗顯示不少電力零售公司都涉及有問題的銷售手法,消委會不建議開放本港的電力零售市場。黃鳳嫺指,若未來開放電網,需要立法規管,以確保其他營運者以合理價錢輸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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