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語廣播:功能組別是英人設計

立法會功能組別的存廢,最近在政改第二階段諮詢期間又被掀起話題。

有「泛民」議員提出,中央要承諾二○二○年取消立法會功能組別,作為交換條件,他們支持全國人大常委會的「八三一」特首普選定下的框架,即是可以考慮「袋住先」。

對於此議,特區政府很快便作出回應,表示「很難行得通」,因為立法會普選必定要由普選產生的行政長官來處理。換言之,沒有特首普選,立法會普選根本就無從啟動,更談不上功能組別應否廢存的問題。

很長時期,功能組別成為「泛民」攻擊目標,不斷被醜化為政府的「橡皮圖章」,是「民主」發展的絆腳石。但其實,功能組別的政制模式,並非由《基本法》創造,而是英國人設計出來的。一九八四年七月十八日,當時的港英政府發表一份有關香港政治制度諮詢文件——《代議政制綠皮書》,首次提出二十四名立法局議員中,半數由功能組別選出,包括勞工界、商界、工業界、教育界和法律界等等。

英國人為甚麼這樣設計?從英國現行的制度其實可看到一些端倪。英國議會目前是實行上、下議院制度。上議院曾是一個世襲的貴族院,雖然曾進行重大改革,但仍有部分上議員是世襲貴族,其他則是委任議員。上議院有權審查下議院通過的法案,並可以通過必要的修訂,甚至要求推遲和不贊成立法。至於下議院,所有議員則全部都是由分區直選產生。

從這角度看,英國議會對選民的政治權利並不平等,原因何在?明天續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