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翼小紅監七年 葉瑞娟囚60月

【本報訊】東方明珠石油主席黃坤(又名黃煜坤),被指串謀兩名女子詐騙聯交所和潛在投資者逾五億元一案,兩名女被告翼小紅及葉瑞娟於本周三被高院裁定串謀詐騙和洗黑錢罪罪成,翼被判處入獄七年,葉則入獄五年,法官並下令禁止翼和葉擔任公司董事十年。另外,黃坤的案件將於五月廿六日(下周二)在高院再提訊。

官斥兩人行為邪惡

兩名女被告是報稱商人的翼小紅(四十六歲)及東方明珠副財務總監兼行政經理葉瑞娟(四十五歲),她們昨聞判後均神情呆滯。翼被裁定兩項串謀詐騙和三項洗黑錢罪罪成,葉則被裁定一項串謀詐騙和一項洗黑錢罪成。高院女法官彭寶琴昨指案件涉及上市公司,投資者及股東會因被告的行為而影響他們的投資決定,會有潛在損失,兩名女被告的行為違反上市公司守則,破壞了公眾人士及投資者對股票市場的信心,由於東方明珠於案發期間正陷入財政危機,令兩名女被告的詐騙行為更顯得是一個邪惡計劃。

案件編號:HCCC 561/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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