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爆發坑渠油醜聞第二波,香港不可能置身事外,當局宣布即時禁止台灣動物油進口香港,含有台灣動物油的產品亦需下架。問題是這種完全被動式的措施,根本無法阻止食安事件再一次發生。市民早已聞油色變,正如有人質疑,上次是坑渠油,今次是豬潲油,下次又是甚麼油呢?
這是不到兩個月之內,台灣爆發的第二宗食用油醜聞,顯示當地食安問題失控。事實上,坑渠油事件尚未平息,港府剛剛公布新一批中招食肆名單,累計全港中招食肆多達七百多間,受害市民不計其數。不料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今次涉嫌豬潲油冒充食用油的台灣頂新正義公司,是當地第一食用油品牌,品種之多,影響之廣,較強冠事件有過之而無不及,相信不少劣質油已入口香港,消費者食落肚猶不自知。
鑑於今次事態更加嚴重,本港食安中心不敢怠慢,除了即時宣布停止台灣動物油產品入口,已入口的食品封存及下架,食衞局及食安中心官員也在事發第二日出面解畫,介紹應對之策。當局還將同律政司商討,考慮是否運用《食物安全條例》賦予食環署署長的權力,發出《食物安全命令》。
平心而論,相對坑渠油醜聞爆發初期港府事不關己的表現,今次港府應對豬潲油已有所改善,有關官員還沾沾自喜地聲稱,前晚抽查油品時,發現一款頂新正義旗下的特製豬油,其氧化值超出本港標準百分之三十。是不為也,非不能也,只要食安中心認真抽查,發現食品安全問題其實並不難,問題是,為甚麼當局早不查,遲不查,偏偏等到爆出醜聞才查呢?為甚麼平時不做好把關工作,卻要扮演事後孔明呢?
食安危機層出不窮,港府除了後知後覺,賊過興兵,更大的問題是未建立食品追蹤制度,到底入口多少相關產品,有多少食肆中招,港府完全蒙在鼓裏,只能依賴入口商自律及申報,漏洞百出。事實證明,自詡國際大都會的香港,在食品安全監管機制上遠遠落後於國際水平,這是港府之恥,也是港人的悲哀。
遠的不說,早前上海爆發福喜過期肉事件,港府開始時聲稱沒有相關產品入口,結果自打嘴巴;台灣發生強冠坑渠油事件,港府先是袖手旁觀,繼而以受害者的姿態出現,最終卻被揭發香港是毒油的主要源頭;今次豬潲油事件亦如此,香港受影響範圍有多大,當局仍然是一問三不知。雖然港府有意亡羊補牢,完善食品追蹤機制,但議而不決陋習不改,不知要拖到何年何月才能成事。
食品安全關係重大,無論怎麼強調都不過分,尤其中國人自相殘殺的劣根性不改,加上官商勾結,被查出的食安問題只是冰山一角罷了,港府被動應對,等於靠害。更令人擔心的是,香港正值多事之秋,政治爭拗壓倒一切,經濟民生幾乎無人過問,怕只怕,食安災難陸續有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