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南華早報》一名市場部男經理涉嫌擅自購買十三部手提電腦後,向公司報銷約值十三萬三千元的費用,公司有人發現當中有可疑遂報警。經理事後被控一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案件昨於粉嶺法院再提訊時,控方透露被告還押期間,因癲癇症發送院診治,原本安排的認人手續未能進行。法庭現將被告收押至十月卅一日再提訊,期間待控方繼續調查、進行認人手續和索取法律意見。
在控罪書上報稱自由身工作者的被告梁健利(卅五歲),被控在今年六月九日至七月十五日期間,於大埔大發街的南華早報中心內,訛稱獲《南華早報》授權,從而不誠實取得十三部手提電腦。控方在庭上指,認人手續原本安排本周三進行,但被告當日凌晨時分癲癇症發作和「胃抽筋」,被送到沙田威爾斯親王醫院治理,至昨天下午始出院,並隨即解往法庭應訊。控方續指警方需向被告公司和涉案電腦公司調查相關單據,又指被告曾以公司的電郵購買電腦。
裁判官遂查問,被告在南華早報中心究竟擔任甚麼職位,為何可以使用公司電郵;被告透過辯方律師回答指自己是市場部經理,負責接待登廣告的客戶。辯方又指被告癲癇症發作時後腦受創,照X光後發現有黑影,現時視力受影響,若等候公立醫院的電腦掃描需時六個月,遂申請以三萬元保釋外出,以向私家醫生求診,但遭裁判官拒絕申請。
案件編號:FLCC 5100/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