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去年逾萬個案 僅廿四宗提控

根據地政總署數字,去年署方完成非法佔用官地的個案有約一萬一千宗,但僅得廿四宗個案提出檢控。發展局於今年四月建議提高《土地條例》有關非法佔用官地的罰則,並引入每日罰款制度及遞增最高罰款。公共專業聯盟召集人黎廣德認同有關建議,但認為要扭轉佔地亂局,當局需展示執法決心。

黎認為,目前非法佔用官地的情況失控,全因地政總署多年來不作為,令鄉郊居民漸漸對當局執法不以為然。他建議,如政府調整罰則,應考慮侵佔性質,例如佔用人霸地作商業用途牟利就應加重罰款,避免有人將罰款當作成本計算。雖然有人認為官地寮屋可紓緩「住屋荒」,但他指出官地寮屋破壞社區環境,為顯示本港法治,及避免其他村民倣效,政府必須雷厲風行,守護新界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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