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黨前主席是非一籮籮

【本報訊】曾任民主黨主席兼身為律師的立法會議員何俊仁,可謂是非多多,除曾被揭發懷疑僭建,又被踢爆向立法會漏報多個物業及多間公司董事身份,分別辯稱自己只是代管家族物業,或公司為「非活動公司」及以為股份已轉讓予其他人等理由推卸責任,最令人震驚的是外界一直以為屬民主黨黨產的總部,竟由何任股東的公司持有,而他亦未有向立法會申報,被指帳目不清。  東方報業集團於一二年揭發何俊仁多宗醜聞,包括其位於天后廟道飛龍台寓所露台曾經僭建玻璃窗,至翌年拆除。何之後又被揭發向立法會漏報持有九龍城太子道東方花園豪宅單位連車位,他聲稱該單位是其父親早年購入,為家族物業,又謂自己只是代為管理。

事實上,何於○八年立法會選舉連任議員後,在立法會登記冊申報自己無做董事、無擁有公司股份、無擁有物業或土地,但本報卻揭發他漏報一間用作收租名為「卡威」的公司股權長達十年,何其後指「卡威」為非活動公司,故沒有作出申報。

曾違律師操守指引

另外,何又被發現漏報一間名為Fountain Success Investment Company Limited的公司股份及董事職位,該公司是聯同其弟婦於八八年成立,各擁一半股份,擁有位於黃泥涌比華利山物業,何辯稱自己是以信託人身份持有股份,已轉回給實質擁有者,不過,有市民反駁何俊仁於○四至一一年均以公司董事身份簽署申報,根本無可能誤以為股份已轉讓予其他人。

另外,本報又揭發民主黨黨產不清的醜聞,該黨一直向外宣稱太子恒利商業大廈的總部物業為該黨黨產,但原來該單位由商人于品海任大股東的公司Sound Factor持有,該公司股東為何俊仁,但一直沒有申報利益,何事後解釋是以「代名人」方式持有相關股份,毋須向立法會申報,而民主黨過去十年一直向該公司交租數百萬元。

此外,由何俊仁出任主席的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亦被揭發於○七至一○年期間,先後租用何俊仁所屬律師樓及其妻的物業作辦事處,期間關注組表示共繳付二十多萬元租金,但何聲稱沒有收過任何租金。

另有市民○五年向何俊仁律師樓索取何為他處理的案件資料,但何兩年仍未能提供,最終要律師會介入,律師樓才交出相關文件,何其後被律師會點名表示遺憾,指他違反律師行為的操守指引。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