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七公:提防土共「偽冒本土」!

十二月十七日,終審法院裁定,居港滿七年才可申請綜援的規定違憲,這次「孔允明案」判決,已是繼「吳嘉玲案」(單非子女居港權問題)、「莊豐源案」(引發雙非嬰兒問題)及「Vallejos案」(外傭居港權爭議)後,另一宗引發族群矛盾的終審官司。由於將會有人以此案例興訟,挑戰居港滿七年才可申請公屋的規例,甚至有新移民打算追討,因七年期限取消而應得的綜援金,在現時的政治氣候,族群關係恐更形惡化。

利用本土 意在統戰

二十一日,愛護香港力量(簡稱愛港力)二十多名成員到終審法院外請願,列舉九七後多宗有關《基本法》的官司,批評香港法官只看重申訴人權,無視社會整體利益,質疑香港已變成「司法獨大」,總是「法官說了算」。他們又批評協助原告人打官司的,都是來自泛民主派或與其友好的大律師或社福界人士,那些官司都是「挑戰《基本法》,令香港不得安寧」,他們要求港府提請人大釋法。

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在十七日表明,尊重法院裁決,政府傾向不會尋求人大釋法。二十三日,基本法委員會成員譚惠珠也發表類似言論,愛港力的訴求將難以實現。他們這次請願行動及其餘過往的作為,也被不少民主或本土運動的支持者視作跳樑小丑之舉,亦有評論員乘機把他們的訴求與本土派混為一談,社運中人在網上爭相傳閱,在此皮相下,卻埋藏了中共對港統戰的一個策略,港人不可輕忽大意。

香港的本土意識,在一九六六年反天星小輪抗爭中萌芽,於「六七暴動」後日漸壯大;七十年代大專學生運動中「國粹派」與「社會派」之爭,後者也隱然有本土意識;八十年代的香港前途問題,「民主回歸」論興起,成為民主派的「指導思想」;八九民運及六四慘案的悲情,令「中國無民主,香港無前途」成為金科玉律,民主派的中國情懷濃得化不開。

泛民社運 被邊緣化

中共對港人的本土意識並無抗拒,更善加利用,炮製「偽冒本土」。九十年代初,他們把己方陣營命名為「愛國愛港」,將民主派扣上「反中亂港」帽子,把本土意識收為己用之餘,更將其與效忠北京掛鈎。一九九二年,民主建港聯盟(後改稱民主建港協進聯盟,簡稱民建聯)成立,以「留港建港」為口號,也是這種思維的延伸,幸好當時大多港人並未中計。

一九九九年「吳嘉玲案」判決,起初黨報還稱讚這是「一國兩制」的體現,但反對修改《基本法》的聲音在土共陣營浮現,特區政府又拋出將有一百六十七萬大陸人湧港的誇張數字,訴諸港人本土意識中排外的陰暗面,結果為首次人大釋法營造民意基礎。

愛港力成立於二○一一年,他們表明是因「莊豐源案」、「Vallejos案」及港珠澳大橋環評官司而起,早期矛頭指向公民黨,弄得該黨在回應時左支右絀。之後再有「愛港之聲」成立,兩者都是打着「愛港」旗號,不斷組織「反示威」,打擊民主派社運團體,也是北京利用港人本土意識策略的延續。

泛民主派長年忽略港人本土意識,到近年有反共港人打出本土旗號,又把他們打上「極右法西斯」標籤,殊不知本土意識的興起是大勢所趨,若再抗拒時代潮流,不去「導正民粹」,一般對陸客不滿的港人可能會被正牌「極右法西斯」的土共吸納,到時泛民及社運界會遭徹底邊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