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署離譜OL餐後屙嘔唔檢控 無牌食肆反獲牌

食肆被揭無牌經營兼「食壞人」,食環署接報後竟旋即發牌圖作了事!有市民在尖東一食肆用餐後出現屙嘔徵狀,向食環署舉報後雖證實屬無牌經營,非但遲遲未作檢控,更火速在一個多月後發出暫准食肆牌照。立法會議員與區議員俱狠批食環署違背食物安全把關重責,有嚴重失職之嫌,要求就事件作合理解釋。

尖沙咀東部上班族黃小姐常在公司附近「搵食」,早前在一間新開張食肆午膳後即出現屙嘔徵狀,懷疑食物不潔而向食環署舉報,經調查後證實食肆為無牌經營,但食環署職員卻稱檢控需時,只着店舖注重清潔。然而,事隔一個月後,黃發現有關食肆仍如常經營,「我咁後生就話屙嘔幾日冇事啫,小朋友或者老人家食咗有事點算?明知間嘢無牌都畀佢繼續做生意,食環署究竟有冇理過我哋小市民嘅生死?」

應暫緩發牌懲罰

記者曾以顧客身份到涉事食肆了解,如常營業的食肆午膳期間門庭若市,店員除了忙着招呼堂食顧客的同時,亦需兼顧大量外賣訂單,但店內、外當眼處均不見由食環署簽發的食肆牌照。

食物環境衞生署發言人表示,有關食肆已在本報轉介後獲發暫准食肆牌照,但承認曾於今年八月接獲同一食肆無牌經營舉報,並向負責人提出檢控。對於被指向曾遭投訴食物不潔兼無牌經營食肆發暫准食肆牌照涉及縱容一事,發言人未有正面回應,僅稱任何人士無牌經營食肆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過去一年油尖旺區共錄得近三百宗無牌食肆投訴。

「明知間舖無牌,仲要有人食到又屙又嘔,食環署由得佢繼續做生意不特止,仲拿拿聲發牌畀間舖名正言順咁做生意,係咪諗住咁就可以敷衍到市民?真係離晒大譜!」當區區議員關秀玲狠批食環署執法不力,帶頭習非成是,有嚴重失職之嫌。

關又警告,涉事食肆位處旅遊區,倘爆發大規模食物中毒將損害本港旅遊形象,當局更難辭其咎。

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委員張國柱則說,食肆發牌與巡查食物衞生由食環署兩個不同部門分別處理,懷疑事件源自該署內部溝通不足,令衞生欠佳食肆被「放生」獲得牌照,「但其實食環署都明知佢(食肆)一路無牌經營,好應該暫緩發牌以示懲罰,依家仲要有人食咗唔舒服,就更加唔應該畀牌住啦!」

記者:伍思明

攝影:詹海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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