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選舉有許多制度屬政治學的基本常識。本來大學課程有教授,一般的政制的參考書亦應有所論述;可惜,香港目前的情況有些異常。佔領中環和真普選聯盟的社會學、政治學、法律學的教授們,似乎不是含糊其詞,混淆視聽,便是誤導社會。全民提名名為民主,但在執行時會產生很多問題。以香港特首選舉為例,以全社會的合格選民為一選區,故此人數眾多,若以百分之一選民人數為提名門檻,便已是幾萬人。搜集幾萬人的提名,不單要他們願意,還要核實資料,也涉及私隱守則。
為免提名人數因資料不全或不實而打折扣不達要求,徵集提名的數目要比要求的標準高出若干比例。這樣的徵集提名、核實資料需時費事,需要大量的資金和動員組織能力,不是小團體或個人可做得到;需要的費用將在數百萬元以上。這實際上排斥了社會上絕大多數的群體的參與,且容易造就金權政治的介入,乃至外國勢力的滲透。直接民主的表面形式底下實際篩選因素頗大。
提名委員會制多有界別分類,多依現行的專業行業作為內容,側重於專業和行業,也多以個人作為單位,這樣的組成使委員會有廣泛的行業與專業代表性。依行業專業的重要性而不單考慮其從業人員的多少,在類別的代表性強,在人數的民主性較弱。正因以原有專業行業為基礎,分類推舉,選舉過程規模較小,資源耗用有限,選民與代表的熟悉程度較高,金權政治介入的機會便相對較低。
我不敢說哪個方法更為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