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健康助理 涉濫請假受查

廉政公署接獲衞生署轉介,正跟進二十多名健康監察助理員涉嫌濫用病假的案件;不過衞生署卻被指「玩殘」涉事員工,於廉署尚未完成調查及提出檢控前,已要求二十多名受影響員工停職停薪,不但令員工陷入經濟困境,該署亦可能違反《僱傭條例》,即刑事程序尚未完結,不能向有關員工停薪超過十四天,直至有工會斡旋,衞生署才通知有關員工復工。工會又質疑衞生署近期經常因雞毛蒜皮小事向員工作出各種處分,連同今次「請病假事件」,疑準備為外判鋪路。

衞生署現時約聘請六百名合約制健康監察助理員,負責在各口岸進行防疫工作。街坊工友服務處轄下的政府前線僱員總會本月中接獲多名助理員求助,稱該署指他們涉嫌濫用病假,已將事件轉介廉政公署跟進,更甚者,是即時將他們停職停薪,估計受影響員工達二十多人,令他們即時失去收入,家庭經濟陷入困境,部分人已經停職停薪超過十四天。

工會斡旋始獲復工

總會工會幹事黎仲婷向本報指,雖然被停職的健康監察助理員是合約制員工,但同樣受到《僱傭條例》保障,根據該條例第十一條規定,若案件仍在調查階段,廉署又未對有關員工作出刑事檢控,衞生署原則上不能對有關員工停職停薪超過十四天,再者,基於無罪假設原則,衞生署此舉並不恰當。據她所知,該會與衞生署斡旋後,有員工近日接獲通知,表示他們可以復工。

黎仲婷續謂,衞生署近期經常為一些雞毛蒜皮小事向員工作出各種處分,「例如制服有少少唔整齊,以前就無事,依家就會話你」,處分由口頭勸喻至警告不等,而該署的醫生近日曾公開指,外判職位將會是未來防疫工作的發展方向,令總會有理由相信衞生署連串舉動是準備為外判鋪路,以逃避合理賠償責任。

衞署:按合約處理

廉署發言人表示,不會對個案作出評論,該署的法定職責是若接獲投訴並有足夠資料,便會展開調查。

衞生署發言人則回應稱,該署對健康監察助理的停職安排是按照非公務員合約僱員僱傭合約內的規定處理,根據該僱傭合約,針對僱員的刑事調查或訴訟未有結果前,僱主可以着令該員工停薪停職,為期不超過十四天,假如刑事調查或訴訟在十四天內仍未完成,停職期限可延長至刑事訴訟結束為止。發言人續謂,上述停職安排與服務發展方向並無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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