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告《蘋果》《忽然1周》侵權

【本報訊】東方報業人事資源有限公司昨入稟區域法院,民事控告壹傳媒集團旗下的《蘋果日報》及《忽然1周》侵犯相片版權。東方報業指,被告兩報刊分別於今年五月廿九及卅一日,在其報道中刊登一張女藝人王菲的相片,是屬於東方報業的版權物品,故入稟要求法庭宣告《蘋果日報》及《忽然1周》侵犯原告相片版權、頒發禁制令禁制被告繼續作出侵權行為、命令被告交出所有涉案侵權相片、並就侵權一事向東方報業賠償、以及按照《版權條例》作出額外賠償。

促交出相片並作額外賠償

原告東方報業人事資源有限公司提出兩項入稟,兩案被告分別是蘋果日報有限公司及忽然1周有限公司。入稟狀指,原告於今年五月廿七日在東方互動網頁中刊登題為「嫣然晚會:王菲抱李嫣睇表演玩手機」的報道,同月廿九日在《東方日報》刊登題為「之之競投冇對手 志偉百萬點唱」的報道,以及同日於《太陽報》刊登題為「菲鵬滿場飛輪流抱女 趙薇關之琳捐錢撐嫣然」的報道,三篇文章所刊載之其中一張女藝人王菲的照片,被告是在未經原告授權下複製在《蘋果日報》於五月廿九日一篇題為「王菲抱女打氣 嫣然籌5600萬」的文章,以及《忽然1周》於五月卅一日一篇題為「王菲細女萬千寵愛 童童美國留學斷歌星夢」的文章內。

原告現要求法庭頒發禁制令,禁制兩名被告繼續侵犯原告的版權,並要被告交出有關侵權相片。原告亦要求被告就侵權一事作出賠償及額外賠償等。

案件編號:DCCJ 2441/2013及DCCJ 2442/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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