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產案證供呈堂成關鍵

在個多月的審訊期間,控方想向陪審團證明陳振聰處心積慮偽造和使用假遺囑騙取龔的遺產,其中一個關鍵就是控方引入陳在爭產案時所作之證供,以證明陳用謊話想把將○六年遺囑弄假成真。辯方則較為被動,提出不同疑點質疑控方案情,希望能藉此脫罪。

在高院選出陪審團開審前,控辯雙方曾激辯應否將陳在爭產案的證供呈堂。控方指,引入有關證供,是要證明陳在爭產案利用謊言支持○六年遺囑是真遺囑的說法,從而證明他曾使用假遺囑欺騙法庭。辯方雖曾力阻,但法官決定批准控方的申請。

控方在案件開審時,先傳召多名證人,去證明陳是龔如心的風水師、龔○二年遺囑才符合其意願、以及○六年遺囑並非龔找王永祥和吳崇武見證的文件。控方又引入陳在爭產案的證供,最後提出科學鑑證,證明○六年遺囑是假文件。由於陳在爭產案的證供獲准呈堂,加上控方在文件和指紋鑑證的證據都對陳不利,辯方處於被動,只能在庭上播放片段顯示陳龔有親密關係,並提出DNA專家證據和不同疑點作反擊。

陳在審訊中無出庭作供,毋須接受控方盤問,他在爭產案中是否說謊便成為關鍵。法官在首日引導陪審團時,指若陪審員相信陳在爭產案的說法,便應判陳無罪,又指陳說謊不代表有罪,控方即時要求法官修正。法官翌日引導時才補充指,陳說謊亦可支持控方案情。陪審團退庭商議兩日間,除要求查看○六年遺囑及其草稿正本外,未有要求法官澄清任何問題,估計陪審團並不相信陳的說法,否則他們應很快便判陳無罪。

記者麥文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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