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狠批海泰號六宗罪

南丫島十‧一海難事故調查委員會聆訊昨有重大進展,英國海事專家報告曝光,揭露港九小輪轄下海泰號是引致撞船的罪魁禍首,海泰號及南丫IV在相撞前三分鐘雖發現對方迎面而來,卻因為「唔知對方想點」而沒有及時採取補救措施,在最後一刻獨自掌舵的海泰號黎姓船長,竟沒按國際規則向右轉,反而向左轉,續以時速廿五海里撞向南丫IV;專家狠批海泰號船長犯下六宗罪,嚴重違規,而南丫IV雖有向右轉希望避開對方,但是幅度不夠大及為時已晚,最終無法阻止悲劇發生。

英國海事專家Captain Nigel Robert Pryke,早前參考本港水警和海事處的雷達數據等資料後,向委員會提交了兩份專家報告,他昨午出席研訊作供講解報告內容。

連串人為錯誤造成意外

專家報告披露,意外由一連串人為錯誤造成,海泰號黃姓船員的口供指出,事發前駕駛室內的船員外出休息,獨留船長一人,但船長未有要求其他船員協助瞭望海上情況;至撞船前兩、三分鐘,即使雷達顯示南丫IV近在咫尺,海泰號的速度仍由每小時廿二海里逐步上升至每小時廿五海里。

直至撞船前一分鐘,無足夠證據顯示海泰號有作出任何措施防止相撞,亦聽不到有警報汽笛,更甚者,海泰號未有按《國際海上避碰規則》向右轉舵避開南丫IV,反而向左轉十六度,意圖越過南丫IV,嚴重違規,是撞船的主要原因。Captain Pryke形容,海泰號船長技術欠佳,若海泰號當時稍為轉右,已可避免意外發生,今次撞船事故實乃人為錯誤。

至於南丫IV,Captain Pryke認為並非毫無責任,南丫IV的周姓船長辯稱當時有另外幾艘船在附近,船隻射出的燈光影響其判斷與海泰號的距離,不過,Captain Pryke指船長從南丫島出航前,就應該留意雷達系統,應可察覺到附近有船隻快速航行,加上當時南丫IV剛啟航,不應以全速航行,這是把自己放在危險的局面。至將近撞船的時候,南丫IV曾經發出一聲短鳴,並且輕微右轉約十度,但不足以力挽狂爛。

南丫IV高風險非無責任

Captain Pryke亦認為,南丫IV可接載二百名乘客,屬於高風險船隻,理應配備高科技雷達系統及高頻無線電通訊設施,以便一旦有事故發生時,才可即時向海事處匯報。Captain Pryke直指,公司管理層在船隻管理及船員的培訓上,應要做得更好。Captain Pryke今日會繼續作供。

海泰號及南丫IV所犯「罪名」

海泰號:

1) 無維持良好的瞭望

2) 無以安全速度航行

3) 無正確使用雷達

4) 無採取防撞措施

5) 臨近碰撞時沒向右轉反而轉左

6) 無發出警報訊號

南丫IV:

1) 雖有向右轉但幅度不夠大

2) 無發出緊急警報訊號

3) 不應在啟航初期以全速行駛

4) 無充分利用雷達

資料來源:海事專家證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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