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輪姦疑案 六被告全甩罪

【本報訊】女童聲稱自十二歲起的一年半內,三度遭包括當時男友在內的六青年涉嫌輪姦案,六名男被告事後被控強姦及與十六歲以下女童發生性行為等共十五罪,案件高院經審訊後,四男三女陪審團昨退庭商議七個多小時後,裁定六名被告涉及的十五項罪名均罪名不成立脫罪,其中一直獲准保釋的三人當庭釋放,另外三人因涉及其他案件故需繼續收押。

一被告聞判大笑

六名無業被告依次是葉智成(十八歲)、伍彬(廿歲)、羅中東(十九歲)、麥堅明(十七歲)、女事主男友葉滿峰(十六歲)及趙子健(十七歲)。當六人昨獲悉罪名不成立後均表現興奮,其中趙子健更忍不住在庭上大笑。

六人分別被控強姦、教唆強姦及企圖強姦共八罪,他們另被控七項與十六歲以下女童發生性行為的交替控罪。所有控罪涉及三次事件,發生在○八年十一月至一○年四月,地點分別在天水圍三個公屋單位。現已十六歲的女事主作供時講述三次事件時遭輪姦及企圖強姦,第一次發生時她只有十二歲。但辯方盤問事主時則質疑她講大話,辯方指根本從沒有發生過任何一次強姦事件,並指事主「作古仔」。

案件編號:HCCC 192/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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