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五歲被告梁耀相,報稱商人,被控在今年三月十九日於一架61X的巴士上露出陽具。約卅歲女事主供稱,去年底結婚後搬入屯門,每天都會乘該路線巴士出九龍,案發前已見過被告最少八次,案發時她在巴士上見被告掏出陽具手淫,遂以短訊通知丈夫;但她想起過往有人因相類情況報警,反遭其他乘客指摘「搞事」故未有報警。一周後她再在巴士上遇被告,對方下車前向她作出恐怖表情,至四月五日又遇被告,她遂報警。
辯方質疑她錄口供時,並無提及之前曾見過被告,又質疑為何其他乘客沒有發現被告自瀆。事主回應指錄口供時沒記下細節;又指當時乘客多在睡覺,被告又用皮包遮掩,故只有她看到。
案件編號:TMCC 1380/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