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問責制理應是按個別官員表現釐定其薪酬或去留,港府卻建議改為參照現時行政會議成員及立法會議員的「可加可減機制」,每年按丙類消費物價指數變化調整問責官員薪酬。學者批評問責官員薪酬與通脹掛鈎,完全撇除工作表現,屬荒謬之舉,證明問責制已名存實亡。
過去兩屆政府的問責官員由於大部分都表現拙劣,過去十年均不敢提出加薪。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昨表示,獨立委員會已訂出具透明度的機制,確保問責官員可每年調整薪酬,即根據每年的丙類消費物價指數變化調整薪酬,即通脹下不論表現優劣,一律可獲加薪,通縮重臨時才會減人工。
城大專業進修學院學術統籌宋立功批評,此做法只會增加民怨,對下屆政府並無好處:「無可能撇除工作表現,唔通閉門造車,只要經濟好就可以加人工?」他又說,如問責高官跟隨經濟好壞調整薪酬,便與公務員系統無異,更難吸引優秀公務員加入問責團隊。
人人做記者 爆料方法 : | 爆料熱線: | (852) 3600 3600 | 電 郵: | news@opg.com.hk | 網上爆料 |
傳 真: | (852) 3600 8800 | 手機網站: | m.on.cc | ||
SMS: | (852) 6500 6500 | MMS: | ireport@on.c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