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貢著名全記海鮮菜館的股東吳金福,於○六年攜帶共逾八十萬元支票和現金往銀行入數時,遭一名蒙面匪持刀搶劫,吳奮力頑抗,蒙面匪的同黨竟衝出來用刀狂斬吳,但連蒙面匪也斬傷。吳一度命危,雖保住性命,但已破相和右眼失明。警方雖找到蒙面匪留下的血漬,但直至去年抽驗一名積犯才破案,蒙面匪昨在高院認罪,還押至下周三判刑。
卅八歲被告郭毅敏,報稱任運輸工人,被控一項搶劫和一項有意圖而傷人罪名。被告承認搶劫罪,另一控罪獲不提證供起訴。被告有七項案底,九一年開始犯案,九六年因爆竊一個單位,並企圖雞姦一名十八歲少女,被判監十三年,上訴後減刑至十二年。被告於○四年刑滿獲釋,惟再度犯下阻差辦公罪被捕,去年初在核對他的DNA樣本後,揭發他是○六年「全記」股東劫案其中一匪。
辯方求情稱,被告當年因財困,才收下五萬元酬勞犯案,惟他沒計劃傷人,吳的主要傷勢是由在逃的同黨造成,牛肉刀亦是由同黨提供。
案情指,事主吳金福是全記海鮮菜館的股東,案發時四十一歲,吳習慣逢周一早上到西貢區內銀行,將菜館營業收入存入戶口。○六年十月十六日早上十時許,吳獨自離開西貢市中心寓所,左手拿着一個手袋,內有五十一萬元現金和卅二萬五千元劃線支票,吳行到西貢萬年街即將到達銀行時,戴上口罩的被告手持牛肉刀突從後撲出,企圖搶走吳的手袋,並斬向吳的左手,兩人糾纏倒地,吳大聲求救。
在附近駕車接應的被告同黨見狀,即攜牛肉刀上前,狂斬吳的身體和頭部,吳嘗試以被告的身軀擋刀,被告背部因而亦中了同黨一刀,被告和同黨得手後駕車逃走。同日早上十一時許,警方於西貢北港路尋回賊車,證實是一部失車,警方在賊車座位發現大量血漬,遂抽取DNA樣本化驗。被告和同黨一直在逃,至去年一月,警方發現有關血漬的DNA樣本與被告脗合,遂在同年八月拘捕被告。
案件編號:HCCC14/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