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言集:甚麼人當問責官員

坊間談論梁振英問責官員的選擇有頗多誤區。

誤區一是需要熟習公務員工作才可勝任,故公務員背景極重要。問題是,問責官員是原來公務員的政務官,支持問責官員工作的主力也是政務官,同屬政務官出身,應有相同的優點和缺點,二者重疊只會利害加倍,卻帶不來政務官以外的思維、作風。由於香港政務官素來優於執行,劣於決策,問責官員與政務官不能形成決策與執行的相輔相成,反而使決策能力更缺乏。這正是曾蔭權政府的最大毛病——官員只顧執行,不願和不能決策。

誤區二是找工商金融界人士當司局長。表面上,他們熟悉工商金融運作,卻忘記業界中人當官往往有利益衝突或官商勾結的機會。工商金融界首要任務是賺錢,這與政府平衡社會利益、着重長遠發展的特性相反。以董建華為首的商人治港失敗,部分原因在此,特別是商人的短期利潤傾向心態,與公務員以穩為主的長期保守思維相牴觸。矛盾難以調解,政府決策和施政必舉步維艱。

企業家當政治家的國際例子不多,且有不少負面經驗,即使美國政府亦有被華爾街或單一投資銀行高盛在施政上挾持的嫌疑。商人、政治家與技術官僚分屬不同世界,後二者反而容易合作,商人則難轉型。

香港政府運作一如新加坡,要在空間和資源約束下管理和發展,靠的應是技術官僚:以學識能力為主,加上利益中立、國際和長遠的視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