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傳譯員犯錯 謀殺案重審

【本報訊】天水圍天瑞邨麥當勞快餐店三年前發生一宗懷疑因「爭女」而起的圍毆謀殺案,高院去年審訊後,裁定其中一名青年謀殺罪成依例判囚終身,涉案被告昨獲上訴得直。

上訴庭指原審時一名法庭傳譯員譯錯了原審外籍法官向被告提出的關鍵問題,加上控辯律師沒有向法官指出翻譯出錯,令法官蒙在鼓裏,基於這些錯誤令裁決不穩妥,推翻原判,但下令案件重審。由於同案尚有另一名涉案人士將受審,上訴庭下令兩案合併審理。

案中上訴人吳柏麟(廿一歲)被控○八年十月二日凌晨與另外八名人士,在天水圍天瑞邨的麥當勞謀殺男子潘嘉恩(廿五歲)。上訴庭昨指,法官賴磐德在原審時曾用英文向吳發問,問他「是否有意導致死者受到某程度的嚴重傷害」,但傳譯員錯譯成廣東話「可能導致某程度嘅一啲傷害」,當時控辯律師雖聽得懂廣東話,但無人向法官指出翻譯出錯。

上訴庭又指,這次不是原審法官的錯誤,而是無人留意到翻譯出錯及未有作出提醒,導致浪費法庭時間和公帑,屬於不幸事件。案件編號:CACC 153/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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