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他向上訴庭申請推翻定罪,但代表他的資深大律師,卻坦言找不到理據說服法庭撤罪。而蔡本人則表示欲押後案件以換律師,上訴庭最後決定押後案件,至八月底再提訊。
現年卅六歲的蔡錦輝表示,他先前曾為案件詢問另一名大律師意見,對方指原審法官指引陪審團時或有犯錯。
不過上訴庭在閱讀有關文件後,向他指出該大律師雖指原審或有錯,但亦說此點令上訴成功的機會極低。縱使如此,蔡仍表明希望停用現由法援署聘用的資深大律師,擬自費再聘大律師上訴。上訴庭鑑於他的控罪極其嚴重,故批准其押後申請。
案件編號:CACC 164/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