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跳至主目錄​

法庭:馬鞍崗村民控村長誹謗

【本報訊】元朗馬鞍崗村的村長麥展鴻,早前接受《壹週刊》訪問時,被指對一名村民作出誹謗言論,令人誤以為該村民是黑社會成員,並收取巨額陀地費等,有關言論更刊登在該周刊上。

村民指有關言論令他聲譽受損、飽受壓力及深感尷尬,故此,昨日入稟區域法院,要求村長作出賠償,但未有表明金額。

指原告涉貪污收陀地

原告簡彩明,被告麥展鴻。居於元朗八鄉馬鞍崗村的原告在入稟狀指,他在同村的村民中薄有名氣,從事區內的物業租賃和建造,而被告則是馬鞍崗村的非原居民村代表。

原告人指出,在本年三月二十三日,被告與《壹週刊》的代表,包括李家希等人,在村內進行訪問。

當被告提及原告時疑作出誹謗言論,包括指原告是黑社會成員,涉及貪污勾當,和向水泥廠收取巨額陀地費等。

有關誹謗言論之後刊登在三月卅一日出版的《壹週刊》中,原告指這些誹謗言論令他的個人名譽和商譽受損,亦令他飽受壓力及尷尬,因而要求被告就他的損失作出賠償。 案件編號:DCCJ 1533/2011

Money18免費即秒股票報價網站現推出8升級功能,財經資訊,實時實發!

人人做記者
爆料方法 :
爆料熱線: (852) 3600 3600電 郵: news@opg.com.hk網上爆料
傳 真: (852) 3600 8800手機網站: m.on.cc
SMS: (852) 6500 6500MMS: ireport@on.cc
本網站已採納無障礙網頁設計。如閣下對此網站在使用上有任何查詢或意見,請以下列方式聯絡我們。 電郵 : enquiry@on.cc
東方日報香港人的報紙 必然首選 連續49年銷量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