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入風雲:管下不管上

最低工資執行在即,但現時的討論仍然非常混亂,政府沒有挺身而出把道理說清說楚,結果自然是混戰一團。

最低工資有其非常清楚的功用和目的。它不是要全面規劃三百多萬人的薪酬結構,而是把基本上完全由自由市場決定的薪酬,改為最低的層次一律提升到時薪二十八元。這種精神其實已一再解釋,工人工作十至十二小時已經是極限,但這個工時的薪酬,仍未可以令其家庭溫飽,站在人道的立場,我們不能接受。

把時薪推上二十八元,只是希望達到這個水平,但這不是豐盛生活的標準,情況就有如綜援一樣,只是可以接受的水平,而不是理想的水平。而在二十八元以上的範圍是由市場決定,所以理念是二十八元時薪向上推,本來已是二十八元水平的,就繼續由市場操作決定。

因此,一些在二十八元時薪以上的員工根本不受影響;就算真的有影響,也只是原本時薪二十八元以下的員工。如果有企業藉機把時薪二十八元以上的員工減薪,完全是混淆視聽、趁火打劫。

至於月薪應該如何計算?這是看似複雜、實際簡單的問題。如果按照立法精神來判斷,應該只是計算實際工時,請記住,這是最低工資的立法精神,也就是最低的水平。僱主當然可以給這條最低水平以上的薪酬,因為法例只是管下不管上,但如果只是以法論法,則只應計算工作時間,飯鐘錢和休息日便不應計算。若然要計算飯鐘錢和休息日,那便應該計一日二十四小時。其中道理,明天再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