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言集:何須來港?

特區政府改變政策,讓港人內地的超齡子女可申請來港團聚,這算是政策方面的大改進,一反以往專門針對內地有子女的港人及其子女,不再違反家庭團聚的原則。不過,刻薄寡恩的特區政府仍然留下一些障礙。

一是配額有限,只是利用過往數年單程每日配額積累的餘額來處理,等於把他們作為「候補」填上,並不承認家庭團聚的政策要求,不予以即時放開申請,這仍然是剝奪港人子女在港的即時居留權和公民權:港人子女並不是新移民,居留權和公民權屬父母傳授;二是港人父母過世後,其超齡子女便沒法利用這個措施來港與家人團聚。

以往人大就居港權釋法的背後原因,是怕港人內地子女湧港,帶有政府嫌棄這些港人低下的收入,不願承擔其權利責任的味道。政府採取候補政策,凸顯沒有改變這種「嫌人貧窮」的心態。

但是,正正是單程證每日一百五十個名額近年不足數,顯示出這批港人未必選擇把子女送回香港。背後原因,當是內地條件改善,甚至這批港人也不需留港,可在內地工作生活;過境交通改善,也方便他們過境工作、上課,避開香港社會高房租的壓力。

港人在內地超齡子女會否來港,關鍵還是兩地的經濟差距如何轉變。內地城市對非戶籍的常住居民公共服務待遇與戶籍居民開始均等化,生活條件正大幅改善,就業愈趨容易,民工的工資也開始與大學畢業生的工資拉近。在政府支持下,情況還會急步上升。反觀香港,整個社會大部分人處於下流化,工作不易,工資低,港人內地子女何須來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