彈指春秋:通緝頭號賣隱賊

紛紛擾擾,掩掩飾飾,不認不認終須認,謊話連篇的八達通公司在私隱專員面前坦白招供,承認將百多萬名客戶資料暗中轉售六間公司,獲利四千四百萬元。轉售私隱賺得超過四千萬,算不算暴利呢?當然是暴利了,皆因如此金額佔了八達通獎賞和八達通廣聯兩間公司總收益三成一。

個人資料被侵犯,感覺猶如剝光豬,是可忍,孰不可忍?出賣私隱甚難忍!稍感安慰的是,你不妨以阿Q精神泰然處之,出賣是出賣了,起碼不是賤賣,不義之財賺得相當肚滿腸肥。

出賣國家者,名之曰賣國賊;出賣私隱者,名之曰賣隱賊;誰是罪孽最深重的賣隱賊?僅僅是前言不對後語的八達通公司那麼簡單嗎?其實嘛,順藤摸瓜即能揪出罪魁禍首。八達通公司的最大股東是港鐵公司,而港鐵公司的最大股東則是特區政府。換言之,官老爺就是活該通緝的頭號賣隱賊!

眼見出賣私隱事態嚴重,議員王國興要求引用權力及特權法,傳召八達通公司暨其最大股東港鐵公司派代表到立法會交代。依我說,這是不夠的,索性把港鐵的最大股東也傳召傳召,看看賣隱賊頭號通緝犯怎樣解釋「執法者知法犯法有法不依」。

說到這裏,謎團盡解。早陣子政府不是宣布取代吳斌的新任私隱專員是公務員出身的前郵政署署長蔣任宏嗎?不是惹來自己友監察自己友的猜測嗎?如今真相大白,確是官官相衞,因為侵犯私隱最嚴重的是官場中人,當然最好交由自己友網開一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