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跳至主目錄​

《巴黎原則》訂人權機構標準

《巴黎原則》是一九九三年聯合國大會通過有關國家人權機構的國際標準,訂明建立人權制度的方式和理念,當中列明有關人權機構的掌管人士及成員需具備的特質,包括對人權工作有明確承擔、深入認識和有推動人權保護的經驗,具公信力及獨立於政府,招聘和遴選的過程須具透明度,並充分讓公民社會積極參與。

為應屆會考生打打氣,請瀏覽on.cc 東方互動《放榜無限分2010》專輯

人人做記者
爆料方法 :
爆料熱線: (852) 3600 3600電 郵: news@opg.com.hk網上爆料
傳 真: (852) 3600 8800手機網站: m.on.cc
SMS: (852) 6500 6500MMS: ireport@on.cc
本網站已採納無障礙網頁設計。如閣下對此網站在使用上有任何查詢或意見,請以下列方式聯絡我們。 電郵 : enquiry@on.cc
東方日報香港人的報紙 必然首選 連續49年銷量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