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孝》在元、明、清三代,一直被視為傳家寶書、優秀兒童讀物,但到了民國時期,一些知識分子認為《二十四孝》有些故事與時代脫節,不可以照搬照用。魯迅曾經指出,很多人未能體會《二十四孝》的核心,只是模仿其表現行為,所以很反感。對於「郭巨埋兒」,他這樣寫道:「我已經不但自己不敢再想做孝子,並且怕我父親去做孝子了,倘使我父親竟學了郭巨,那麼該埋的不正是我嗎?」
隨着時代進步,醫學發達,福利保障,古時《二十四孝》與社會現實難免脫節,但「孝道」必須予以肯定,更應該發揚光大,只要與時俱進,對人際關係、家庭和社會和諧都有很大作用。我們先研究一下「郭巨埋兒」。郭巨家貧,為省下糧食供養父母,打算放棄兒子,但正要動手,發現泥中有金,是上天賞賜,令一家人可以齊齊整整活下去。這樣的事情,無論在古代還是現代都絕對不可能發生,也不應該發生。活埋兒子是謀殺罪,不判死刑也終身監禁,這是愚蠢的孝,因為郭巨無論坐牢或伏法,他的父母都無人照顧,而且,不勞而獲在泥中掘到金而據為己有,這樣的故事會教壞小朋友。
今時今日,小孩與老人家的「利益衝突」不是有沒有飯食的問題,而是食甚麼的問題。如何兩全其美讓小孩和老人家都食得開心?作為年輕的父母,多照顧老人,這就是孝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