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最近推出了諮詢文件,研究採用源頭減廢的可行性。
香港又揚言要做好源頭減廢了!我想,這不是已經推行了10多年嗎?至少我在家裏做垃圾分類都已有10年或以上,到頭來又藍又黃又啡的膠桶原來都是殊途同歸,10年後才知被騙。現在又再說落力實行?這當然不是不好啦!然而,這件事似乎不太實際吧。
先不討論源頭減廢和焚化爐兩項垃圾處理方法的優劣和特性,我倒認為要依靠一眾市民的自律和經濟誘因才能貫徹執行這個政策,請容我這樣負面地說,這個概念本身已經可謂脫離現實了。而無論在基礎建設和人口結構的層面上,香港已經是一個成熟,甚至屬飽和的大都市,要推行一個影響700多萬人生活習慣的政策,社會和行政成本肯定較興建N個焚化爐,高出千百倍。
再環看我們鄰近的文明地區,究竟如何做到源頭減廢。大家到台灣旅行時,可有曾經見過居民相繼排隊倒垃圾?我便不下一次,親眼見證過台灣住民追着響起音樂的垃圾車、排隊將早已分類好的垃圾傾倒於垃圾車斗上。至於日本更加神奇,街上沒垃圾箱之餘,各家各戶更自行將垃圾妥善地清潔、整理與分類,並於指定日子放置於指定地點,等待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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