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每個女人一聽到Playboy這個字,都會馬上敬而遠之,我也不例外,只不過,Playboy的定義,其實是很難界定的。
我認識一位曾經是Playboy的男士,從前每半年換一個女友,更曾揚言不適合婚姻生活,哪個女人願意走近他,後果自負。可是,去年他結婚了,而且是他主動提出的,是因為他終於遇上能夠共度餘生的人,所以,他決定結束Playboy生涯。
女人第一次談戀愛,便遇上一個Playboy。當家人和朋友都紛紛反對時,她卻堅持愛下去,結果Playboy專一起來,多年後,更向女人求婚,可是女人卻拒絕,還提出分手,令這段感情不能開花結果。
又有男人被身邊朋友封為「XX殺手」,因為他歷任女朋友,大部分都是從事XX行業的,在別人眼中,他是愛玩弄這行業女性的花花公子。直至有天,他終於結婚了,妻子也從事XX行業。可想而知,他的確是鍾情這行業的女性,只不過之前還沒遇上能令他想結婚的一個而已。
看過多個例子,我感到他們當時只是還沒遇上「真命天女」,才會不停地談戀愛。其實,他們的玩性根本不高。如果他們曾是Playboy,那麼至今還沒找到對象的我,又可會被別人看成是Playwoman?
糊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