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亞太股民未玩過「同股不同權」

香港交易所(00388)將於本月底容許「同股不同權」(WVR)公司申請上市,不過,CFA協會一項調查顯示,亞太區內大多數投資者缺乏投資「同股不同權」公司的經驗,反映出教育投資者相關知識的迫切性。

CFA協會指出,「同股不同權」架構對於亞太地區來說仍屬於新興事物,大多數投資者對此了解甚少。CFA協會於今年三月份進行一項意見調查,當中多數(60%)受訪者並沒有投資「同股不同權」公司的經驗。

需設額外保障機制

受訪者在市場應否引入「同股不同權」亦存有分歧,其中53%受訪者反對引入,而47%則贊成。然而,不論受訪者所持立場如何,幾乎所有(97%)的受訪者同樣認為,有必要制訂額外的保障機制。

亞太區內超過90%的受訪者認為應該制訂強制性公司管治措施,以及訂立設有期限及以獨立事件為觸發點的「日落條款」。

CFA撐訂立日落條款

CFA協會重申支持「同股同權」原則,強調倘引入「同股不同權」架構,必須建立相關保障投資者權益的措施,包括強制性執行企業管治措施,如分開主席和行政總裁職位、任命獨立主席、大部分董事會成員須為獨立非執行董事。

另外,需訂立設有期限的日落條款,在3至5年內自動將「超級投票權」轉為一般投票權,及將投票權差異上限下調至2:1或最多3:1的比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