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對因溫室氣體引起的全球氣候及環境的惡化,及在如煤炭、石油、天然氣等傳統石化能源面臨短缺和排放問題制約下,如何能有效發展及應用在使用過程中產生較少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的低碳能源,對控制碳排放日益重要。
其中太陽能不單是源源不絕的能源,且具有清潔和安全的特性,故近年來成為世界各國積極開發的目標方向。隨着太陽能光伏發電技術日趨成熟,成本相對比其他可再生能源亦愈來愈具競爭力。
香港位於亞熱帶地區,陽光充沛、日照時間長,每年從太陽照射所得的能量每平方米可達1,350千瓦時,利用太陽能光伏系統發電的先天條件理想。早前香港政府與中電(00002)及港燈簽訂了新的《供電管制協議》,為期15年,將分別於一八年十月及一九年一月開始生效。其中首次引入了民間太陽能的供電安排:要求兩間電力公司需以補貼性上網電價,向住宅或工商用戶購買他們自家利用太陽能能源產生的電力,再接駁至兩電的公共電網,供予其他用戶使用。
不過,要裝置自家的太陽能光伏發電系統,涉及經濟、技術及規管等多方面問題。其中市民首要的考量是經濟效益,即是投資該系統的成本及回報。
由於太陽能光伏發電的成本仍然遠高於傳統的發電方式,所以要推廣民間太陽能發電,其他國家及城市大多以高於標準電價數以倍計的優惠上網電價,來回購用戶以太陽能光伏系統提供的電能,這樣才能大幅縮短投資回報期。
至於技術方面,香港環境密度高,一般樓宇佔地面積不大,建築外圍向陽面積細小,且屋頂天台除做為居民活動空間外,往往亦需滿足消防疏散用途,故可設太陽能光伏板位置受限。為此香港太陽能光伏板裝置經常要採取特殊設計去迎合個別建築及其朝向,一方面會增加對樓宇結構荷載要求,亦有可能需相應提高樓宇消防設施;甚至需計算入樓宇的建築面積。而目前香港政府部門審查有關系統及其構築物設計及施工手續繁瑣,既需時批覆申請,又需增加額外成本費用,也會令不少市民望之卻步。
故希望香港政府推出此項環保政策時,同步對在建築物安裝相關太陽能光伏系統的審核手續及安全技術條件,提供簡化程序及明確設計要求,以便利及吸引市民用戶申請,有效推動太陽能光伏發電再生能源在香港的應用。
香港建築師學會會長
作者:陳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