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直接投資有不同形式,可分為「綠地投資」(Green Field Investment)及「棕地投資」(Brown Field Investment)。
「綠地投資」指外國投資者在東道國境內「由零開始」開設公司、新建營運設施,包括廠房、辦公室、物資分配樞紐等,也就是從無到有。這種形式下開展的「綠地項目」,營運格式全由外資決定,可完全切合其需要,有利其操控,惟資金需求較大,回本周期較長。
與之對比的則是「棕地投資」,也就是外資通過「收購」或「租用」當地已有的設施開展營運,而不是新建設施。「棕地項目」時間成本及投資風險均較低,惟營運未必及「綠地項目」般「貼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