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灣案續凍億四

前上市公司海灣控股私有化引發的索償訴訟,案中提出全面收購的美國上市公司United Technologies Corporates旗下附屬United Technologies Far East Ltd.(下稱UTFE)控告海灣控股原大股東等違反出售股份的保證契據,向對方索償最少1.82億元。法院昨延續早前的命令,繼續凍結存放在交易託管戶口內的1.44億元,但拒絕應UTFE要求下令款項存入法院。

UTFE指海灣控股前大股東GST International Management Ltd.(持有逾53%海灣控股股權),及涉案時海灣控股主席宋佳城、兩名執行董事曹榆、彭開臣及非執行董事曾軍(下合稱答辯方),違反就海灣控股事務及業務狀況於○八年十二月二日訂立的保證契據。法院本月十日應UTFE單方面申請,下令凍結交易託管戶口內的1.44億元。

法院拒代銀行託管

法院昨在各方同意下,延續上述凍結令,但UTFE要求把該1.44億元直接存入法院。UTFE指託管戶口於花旗銀行開立,答辯方與銀行訂下協議,除非答辯方另有指示,否則該1.44億元會於本月二十三日分發,UTFE憂慮法院命令只針對答辯方不准轉移該筆款項,但銀行不在命令之內,因此要求把款項直接存入法院。不過法官指,如果銀行真的分發該筆款項便可能構成藐視法庭,最終拒絕UTFE的要求。

原訴人:United Technologies Far East Ltd.

答辯人:GST International Management Ltd.、宋佳城、曹榆、曾軍、彭開臣

案件編號:HCA 1211/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