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共交通或是電梯上偷拍裙底的罪行屢有發生,惟多地至今仍禁之不絕。德國國會上周五通過具象徵性的法例,將偷拍裙底、以及未經批准下拍攝或錄影事故死者等,均定為刑事罪行,一旦罪成最高可判囚兩年,預計法例於今個秋季正式生效。
聯邦議員當日早上通過法案,將上述行為定為刑事罪行,而非民事罪行。立法針對一些人在未經對方同意下,蓄意拍攝或錄影他人衣服下的私密位置。國會另通過法例,禁止在未經授權下,以冒犯形式拍攝及發布死者照片,違者同樣可被罰款或最高判囚兩年。
德國原有的刑事法律,並不涵蓋偷拍行為,犯事者大多僅被控以行政罪行,只需繳交小額罰款了事,故阻嚇力不大。偷拍行為的爭議近年在德國愈演愈烈,有民眾發起「在德國禁止偷拍裙底!」的聯署,已收集得逾十萬個簽名。其中一名聯署者塞德爾(Hanna Seidel)稱,新法雖未足以解決問題,但認為「這是對公義、政治和社會而言的一大象徵。」
德國政府法律政策發言人武恰克(Jan-Marco Luczak)形容,今次立法是「關上了一個重大的刑事責任空隙」。司法部長布萊希特(Christine Lambrecht)亦對立法表示歡迎,指拍攝女士裙底或其乳溝是無恥地侵犯她們的私隱。英國英格蘭及威爾斯去年亦就相關行為刑事化而通過立法。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