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廳級高官 當保護傘下台

【本報綜合報道】反貪風暴繼續席捲全國各地,陝西省紀委監委昨日指,該省生態環境廳前黨組書記、廳長馮振東,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及收受賄賂,被開除其黨籍及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並移送檢察部門依法處理。

通報指,馮振東接受私人宴請,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在幹部選拔中任用他人,並從中謀取利益收受財物。資料顯示,馮振東曾任寶塔區區長、延安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等職。去年3月,馮振東離開延安出任陝西省環保廳廳長,後任陝西省生態環境廳首任廳長,至今年六月被查。

吉林長春市紀委監委周一通報,榆樹市政協前黨組書記、主席馬光,對抗組織審查,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利並收受巨額財物,涉嫌職務違法及受賄犯罪,被開除黨籍及公職處分,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內蒙古紀委監委周日通報,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內蒙古監管局黨委委員劉金明,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