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山東青島的廿四歲留日女學生江歌,去年在東京遭女室友劉鑫的前男友陳世峰連捅廿二刀殺害,案件轟動一時。經多日庭審後,該案周三(20日)在東京一審宣判,法庭審定被告陳世峰當日是帶刀殺人,裁定他故意殺人罪、恐嚇罪名成立,判其入獄二十年。陳世峰聞判後一度暈倒,要由警員攙扶。
案件昨午在東京地方裁判所宣判,法官公布江歌案五大判決依據,包括刀是陳世峰的,不是劉鑫給江歌的;陳世峰當晚洗衣服之說不合理,是有計劃去謀殺;陳有強烈的殺意;陳當時沒有救助江歌,顯示不可能是誤殺;最後是陳沒有悔意。
法官認為,江歌是無辜被殺害,其中致命的傷口非常深,達八厘米。陳世峰聞判後一度暈倒,一頭倒在桌子上,半分鐘後被警察扶起來。江歌的母親江秋蓮直言對判刑不甚滿意,未達其預期,「養育女兒二十四年,一條人命,難道只判二十年?」江歌母親已委託律師向陳世峰展開民事索償程序。
江歌室友、陳世峰的前女友劉鑫,在案發後飽受抨擊,批評她沒出席江歌喪禮,又被指涉為陳世峰提供假證供。昨日有判決後,劉鑫在微博發表長文自辯,指陳和律師疑利用她之前一些自述,編出謊言來脫罪。她除了向江歌致歉,也向日本檢方道歉,「沒有完全遵守你們的叮囑」。
此案於去年十一月三日凌晨發生。劉鑫與陳世峰分手後,與江歌同住,當日陳往江歌寓所找劉鑫,江歌在場,三人發生爭執。江歌在走廊擋住陳世峰,讓劉鑫入屋,遭狂捅多刀慘死。由於日本對殺一人的兇手甚少判死刑,江歌母親發起聯署,要求法院判陳世峰死刑,並獲四百多萬人聯署。陳世峰曾在庭用中文陳述,向江母道歉並下跪,但江母稱「我不接受」。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