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指,在悉尼一間車行任銷售的被告崔燦日(Chanil Choi,音譯),於二○一五年遇到跟男友一起看車的受害女子,崔燦日對女子一見鍾情,之後三度邀約對方但均遭拒絕。直至去年受害女子的男友聽聞女友與崔燦日約會,於是安排三人見面。女子斷然否認,崔燦日竟持刀威嚇其男友,再將女子帶上車,並恐嚇會割其頸。
女子數日後報警,申請暴力禁制令,惟當她回家後,崔燦日竟把女子拖上自己的汽車,帶她到一個公園,並威脅要浸死她和將她毀容。崔燦日再把受害女子帶到其寓所,女子其後趁機逃脫報警。恐嚇案件周三首度開審,崔燦日在庭上否認控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