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蠻公安亂執法 警民關係如水火

內地公安野蠻執法,近期連續爆出多宗醜聞,當局長期宣傳的警民魚水情早已勢同水火。長此以往,民怨滔天,勢必官逼民反。

據報道,深圳一對姐妹因質疑警員查身份證時未出示證件,遭警察恐嚇「要脫衣服給我看」,並威脅要將她們跟「愛滋病人關在一起」。視頻片段曝光之後,激發網民怒斥。在此之前,蘭州財經大學兩名大學生因拍攝警察粗暴執法被強行帶回派出所,並遭警察持警棍毆打臀部,致使「屁股開花」。當時警察「用警棍和耳光輪番伺候,而且不准叫出聲來,叫一聲加五棍!」

浙江一名少年近期在看守所羈押期間受到性侵,他向獄警反映此事,得到的答覆竟是「這在看守所裏是很正常的事情。」如此輕描淡寫,讓人毛骨悚然。「有困難找警察」,但現在是找警察更倒楣。警察知法犯法,蠶食的不僅是法治的威嚴,還有民眾的安全感。在網絡時代,警察粗暴執法的醜聞有多少,官民對立的裂痕就有多深。

人民公器 權貴家丁

公安部門一直抱怨自己是和平時期「最苦最累,犧牲最多」的部門,每年死亡的警察超過四百多人,但問題是被警方屈打成招的冤案有多少呢?被警察毆打致死的冤魂又何止四百?武漢男子李文彥被刑拘,在江西九江看守所關押期間猝死,看守所稱李是半夜「做夢死」;福建青年溫龍輝半夜三更死於福建省第二看守所,身上傷痕無數,但警方卻表示溫是「掉床死」。

雲南青年李喬明獄中離奇死亡,頭部受重創,警方卻說李是在獄中與獄友玩「躲貓貓」撞牆死。河南青年王亞輝因涉嫌盜竊在看守所死亡,其屍體背部、手臂有大塊瘀青和傷痕,頭部破了一個洞,乳頭被割掉,生殖器也有傷痕,警方卻稱他是「喝開水嗆死」。各種匪夷所思的死法,背後有多少冤魂多少淚?

「大蓋帽,往前站,甚麼事情都好辦」,警察幾乎成了一些官員的「家丁」,指哪兒打哪兒,綱常法度拋諸九霄雲外。他們唯主子命令是從,沒有原則,戾氣重重,對國人粗暴專橫、野蠻執法。警察本為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之公器,一旦淪為私器,其暴力「劍鋒」會反過來指向百姓生命財產安全。惡警氾濫成災,不僅無法保一方平安,而且使社會矛盾更趨激化。

警方打擊犯罪需要隨身攜帶警棍、手銬。但在法治社會,也需要給警察戴上一副「手銬」,這「手銬」就是法律監督和司法審查。不受制約的權力必會產生絕對的腐敗。只有通過司法權對警察執法權進行公開、透明、全過程、全方位的監督,才有可能防止警察執法權的濫用,維護公民的合法權利。